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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1-08-12
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及适用法律研讨会在通榆召开
  来源:杨伟东 发布:宝利 点击:2863   

 

  为了统一裁判标准和执法尺度,建立裁审衔接工作长效机制,8月10日,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通榆县共同组织召开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及适用法律研讨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领导、两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民一庭)负责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导、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各市(县)、区人社局分管局长和仲裁机构负责人;市人社局的相关同志40多人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分析了当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审判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研讨,统一了对有关问题的认识,形成了《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及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作为今后法院和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处理争议案件的参考依据。《指导意见》的制定,将进一步畅通法院和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联系沟通渠道,统一裁审标准,降低争议案件仲裁后的起诉率,减少仲裁结果与法院裁判结果不一致案件数量。同时,将大量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为劳动者依法维权和企事业单位依法用工提供良好导向作用。实现法院、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劳动者和企事业单位四方共赢。

  据统计,每年白城市处理的大量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约有20%的案件还要进入诉讼程序。有相当一部分争议案件都要经过劳动人事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程序,其中有部分案件的最初仲裁结果被法院改判。长期以来,裁审不一的情况不仅增加了法院的办案压力,也造成了对仲裁资源、司法资源和当事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主要原因是在实践中,仲裁和法院往往存在受理范围不一致、程序适用不一致、法律理解不一致、证据采用不一致等情况。通过研讨达成共识对今后这个问题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王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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