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公务员退休、因病退休、退职的审批,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因病退休、退职的审批
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国务院关于颁发<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二、申请条件:(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办理材料:正常退休:单位人事部门填报的《退休审批表》(一式4份),本人退休书面申请1份(事业单位职务双肩挑人员提供),拟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公务员提前退休:本人提前退休申请1份、单位人事部门填报的《退休审批表》(一式4份),拟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人员提前退休:单位人事部门填报的《退休审批表》(一式4份)、本人提前退休申请1份、拟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因病退休、退职:本人病退申请1份、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表2份、单位人事部门填报的《退休审批表》或《退休审批表》(一式4份),本人书面申请1份(事业单位职务双肩挑人员提供),拟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四、办理地点:公园公路14号
五、办理时间:即办
六、联系电话:0436-3293260
七、办理流程:见附件
八、是否收费:零收费
九、表格下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