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市管企业裁员的审核
一、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
二、申请条件:对于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三、办理材料:1、企业申请、主管部门意见;2、职工人数、裁员(人数)、裁员(理由);3、职工本人档案。
四、办理地点:公园东路14号
五、办理时间:即办
六、联系电话:0436-3293260
七、办理流程:见附件
八、是否收费:零收费
九、表格下载:市管企业裁员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