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审批
一、设定依据:1、《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29号;2、《关于颁发<吉林省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劳合字[1996]1号。
二、申请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三、办理材料:1、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履历证明;3、聘用意向书;4、聘用外国人原因报告;5、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学历和资格证明;6、提供无犯罪记录;7、近期健康状况证明;8、有效护照;9、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机构代码证。
四、办理地点:公园东路14号
五、办理时间:即办
六、联系电话:0436-3293260
七、办理流程:见附件
八、是否收费:零收费
九、表格下载:外国人就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