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及年检
一、设定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0号);
2、《吉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二、申请条件:
(一)固定的介绍场所;
(二)必要的开办资金;
(三)相应的机构章程;
(四)明确的业务范围;
(五)两名以上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六)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材料:
1、固定的介绍场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2、必要的开办资金(有效的资金信用证明);
3、相应的机构章程;
4、明确的业务范围;
5、两名以上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6、相应负责人和专职人员的身份学历证明,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服务质量责任书。
四、办理地点:公园东路14号
五、办理时间:法定30个工作日办结,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联系电话:0436-3293260
七、办理流程:见附件
八、是否收费:零收费
九、表格下载: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及年检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