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7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工作,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入闱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审机构。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入闱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由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合格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考生提供的报名表上加盖公章。
二、复审时间。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审核时导出信息中考生的联系电话与考生取得联系,约定资格条件复审时间,确定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并及时与白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确定递补事宜。逾期未参加资格条件复审的人员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手写放弃面试资格《证明》一份,复审结束后统一交白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三、复审要求。参加资格条件复审人员需考生本人到现场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申报免笔试岗位考生无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A4纸)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非公职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报考要求的服务期已满的(或无服务期约定的)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报考要求的在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提供11月3日前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参加复审人员在复审通过后,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资格条件复审结束后,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将面试费用收齐后统一交白城市人社局规划财务科。
四、复审处理。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允许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不足岗位1:3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的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发布公告。
五、复审资料留存。考生通过资格条件复审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需留存该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报名表(加盖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工作经历证明、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A4纸)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各1份。复审工作全部完成后,将留存资料统一交当地人社局此次公开招聘负责科室留存。
六、面试事宜。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以复审完成后在bt365手机客户端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附件:2017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复审人员名单
bt365手机客户端
2017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