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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7-12-04
关于白城市开展2017年12月23日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编辑:管理员 点击:1032   
  按照我省全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白城市2017年12月23日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此次鉴定工作主要面向2017年5月至11月期间技能鉴定考试未通过的补考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4日
  二、鉴定范围
  此次鉴定工种:汽车修理工、中式面点、汽车驾驶员、美容师、化妆师、眼镜验光员、家用电器维修、育婴师、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管工、电焊工、电工。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5日—12月11日(周六、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白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长庆南街8号就业局三楼301)
  3、报名咨询电话:0436-3206981
  四、报名条件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并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正规则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
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应届结业生。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经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应届结业生。
  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以上或累计工龄15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五、报名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在校未毕业学生提供学籍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3、近期(六个月内)同版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4、填写《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份;
  5、申报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6、申报条件中要求具有下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申报条件中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还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白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印发,并于考前一周电话通知领取。
 
  
                 白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7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王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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