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吉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45号)文件规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
一、补贴范围。吸纳毕业3年以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或残疾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企业一次性5000元岗位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可向白城市就业服务局申请岗位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培训补贴申请表》,《吉林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培训补贴人员名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培训方案》,每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资金拨付。经白城市就业服务局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3209709 3209712
白城市就业服务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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