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按照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社【2014】540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职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市属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二、认定标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批复。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热心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具备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专业设置、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
(四)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求。
(五)有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信息渠道,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六)有两年以上相关职业(专业)培训的经验。
(七)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培训收费合理。
(八)近五年来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
三、提交材料
(一)《白城市市属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报告
(三)《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教师聘任协议、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2018年1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211房间)。
五、认定时间:2018年2月9日
六、成立评审小组:成立市属职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评审小组,局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市属职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评审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潘广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杨贵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王旭东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李春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徐义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解生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监督科科长
胡春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主任科员
联系人:胡春艳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附件:白城市属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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