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各类有关企业、职业院校:
按照《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8]11号)和《关于开展第六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8]1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推荐第十四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第六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第十四届国家高技能人才: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岗人员中推荐。鼓励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人员。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应秉承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鼓励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员。
1.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技能,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应从基层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主要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应从企业生产一线员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师资、公共实训基地师资、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推荐。
第六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
(一)吉林技能大奖的条件。吉林技能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吉林省技术能手中推荐。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推荐:
1.获得全省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
2.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了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的。
4.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
(二)吉林省技术能手的条件。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从取得市(行业)技术能手称号,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人员中推荐产生。其中,各市州的人选可从本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职业院校中推荐。
已经被评为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的个人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名额
各地、各单位可分别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各1个(名),吉林技能大奖可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不超过1-2名。对推荐的候选人要排出顺序。
(二)国家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预审推荐
严格按照人社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四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8〕1号)上报申报材料。
(三)第六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预审推荐
各地(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名额、条件要求择优汇总候选人,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
1.本地(本企业、本单位)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综合报告须加盖相关县(市、区)或企业(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其附件包含相关佐证材料,如: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学历学位(学制)复印件,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发明专利和著作论文复印件(成果、论文的复印件,著作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须标出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被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并注明出处),竞赛等重要奖项证书复印件,业绩贡献及需要证明的材料等(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审核部门公章或审核确认的工作人员签名)。
(四)组织复审。市人社局对各地(单位)推荐的情况进行复审,择优确定人选,并在网上公示后予以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以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协调推进本地人才激励工作。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贡献,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二)各地(单位)要按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所在地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不在第十四届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范畴。此前已经获得相应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推荐工作,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奖项。
(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紧部署,于5月1日前,报送相关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表格及材料的电子版请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jl.gov.cn/)“公告”或“业务目录——职业能力建设”栏目下载。
联系人:胡春艳 电话:0436—3209616(兼传真)
联系(材料报送)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
附件:1. 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2. 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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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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