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异地就医
1.退休人员异地安置
(1)《白城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2)居住地户口(居住地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长期驻外人员
(1)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等辅助证明材料。
(2)属劳务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加盖有效公章)。
(3)单位驻外工程施工情况说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4)以上(1)—(3)提供外,办理时应提供材料同第1条(1)(3)(4)(5)项。
3.居民退休人员
(1)居民退休审批表复印件,由社会保险部门提供并盖章。
(2)居民异地居住证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临时异地就医
转诊转院原则:先省内、后上省外
1.转诊转院(省内)
(1)《白城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
(2)会诊单原件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参保人员持以上材料到本地所就医的定点医院医保科进行申请办理。
2.转诊转院(省外)
省内定点医院无法治疗,由医院出具《吉林省转诊转院申请表》,参保人或代办人回参保地申请上级医院转诊登记。
3.突发急诊
参保人在外出期间发生突发急诊入院的,其参保人或代办人应在就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申请急诊备案登记,有三种方式:
(1)可委托代办人回参保地医保窗口备案登记,办理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急诊备案申请表
②诊断证明复印件
③病情介绍复印件
④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⑤参保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可通过拨打备案电话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电话
白城市本级: 0436—3530000
镇赉县: 0436—7301222
通榆县: 0436—4297099
洮南市: 0436—6260008
大安市: 0436—5200821
(3)可通过“白城医保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备案登记。
4.异地生育
(1)所需条件:
①夫妻双方或双方父母有一方是异地身份证、户口本的,就可以办理异地生育。
②必须在生育之前办理异地生育审批
(2)所需条件: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
②父母是异地的需带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