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确了我省工伤保险扶贫相关政策。
《意见》中明确,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探索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行业,参照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等方式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工伤尘肺病患者,按规定将疗效可靠的尘肺病治疗药物列入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将符合医疗诊疗规范的尘肺病治疗技术和手段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开通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业农民工,探索结合实名制台账、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探索推行接到事故报告后48小时之内进行工伤调查机制,无争议案件现场或者五日内做出认定决定。对贫困人员适度优先。充分利用浮动费率政策,对贫困人员相对集中的行业适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在工伤预防费使用上给予倾斜支持,有效降低工伤发生率。
工伤保险扶贫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工伤保险事业的担当,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体现了对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精神的坚决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