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继续完善和推进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创新仲裁办案模式,优化仲裁程序,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意见的通知》及《2018年调解仲裁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拟在全市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推行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要素式办案模式为出发点,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到95%,将裁决文书文字量减少约30%,结案率和调解率超过考核目标,有力促进办案效能大幅提升,庭审工作量大幅减少,案件审结期限大幅缩短,建立起快捷、简便、高效、便民的调解仲裁工作新机制。
二、改革内容
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是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根据案件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庭审前归纳出案件主要事实涉及的基本要点,并围绕案件争议要点进行庭前指导、开庭审理和制作仲裁法律文书的处理模式。由当事人在庭前填写案件要素调查表,仲裁员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调查表归纳总结出争议要素,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在制作仲裁法律文书时,可选择相关要素撰写,对无争议要素逐项进行简要概括,对争议要素逐项集中陈述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证据认定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的理由及依据。主要内容为:
(一)庭前确定基本要素,理清关键争议。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各类型案件的共同特点,归纳总结各类案件审理所需的基本要素,立案时指导申请人填写《案件要素调查表》和案件相关要素,并向被申请人或其他仲裁参加人送达副本,要求被申请人或其他仲裁参加人针对《案件要素调查表》上所填要素,逐项进行填写。
(二)庭审围绕要素开展,促进快捷审理。
改革传统庭审中答辩、举证质证、调查、辩论程序各自分立进行的模式,先由仲裁员根据当事人递交的《案件要素调查表》,梳理出庭审案件要素,并确定审理重点和顺序,在审理时对双方无争议的要素直接予以确认,对双方有争议的要素同步进行举证、质证、调查和辩论。
(三)庭后制作要素文书,突出要素裁决。
改变裁决书分开陈述“申请人称”、“被申请人辩称”、“本委查明”和“本委认为”的传统表述,由仲裁员根据当事人填写的《案件要素调查表》及要素式庭审情况,从诉求类型裁决书模板中(见附件2)选择处理当事人仲裁请求所需的要素项进行撰写,对双方无争议的要素逐项简要概括,对双方有争议的要素逐项集中陈述双方诉辩意见、证据和本委认定的理由及依据。
三、实施步骤
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自2018年6月起至2018年12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调研(6月)。
市仲裁院组织全市资深仲裁员组成专家组,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特点,研究制定《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手册》,规范要素式仲裁申请书、调查表等办案文书。
(二)动员培训(7月)。
组织全市仲裁员、书记员培训,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深入企业、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宣讲和培训,使要素式办案观点深入人心。重点加强全市调解仲裁机构的动员培训,切实转变仲裁工作人员观念,深入领会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要素式办案模式各环节的要求。
(三)全面实施(7月~9月)。
先在市本级和两个基层仲裁院进行要素式办案模式试点,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形成符合我市调解仲裁实际工作的要素式办案模式。
(四)总结完善(10月~12月)。
组织全市仲裁机构实行要素式办案模式,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仲裁员办案操作规范和相关文书。2019年,在全市仲裁机构按照统一模式和标准全面实施要素式办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指导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
副组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协助组长开展审理制度改革中具体工作。
成员: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负责人,负责按计划贯彻落实本级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宣讲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仲裁参加人对要素式办案模式的支持。
(三)开通绿色通道。
各级仲裁机构统一印制指引资料、操作指南、《案件要素调查表》填写样本等,在立案接待室免费发放,在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对仲裁申请人员给予指导。有条件的仲裁机构可增设自助式服务设施设备,或开通网上申请功能,指引当事人通过自助设备或网络填写相关表格及其它仲裁文书,提高立案受理效率。进一步畅通工伤职工、被欠薪人员维权的“绿色通道”,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四)抓好基础建设。
要结合省厅劳动人事争议办案系统的升级,加强仲裁庭硬件设施建设,打造数字化仲裁庭,对所有案件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和监控。各级要全力争取地方财政部门支持,保障办案专项经费,并按编制配齐配强仲裁工作人员,确保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调解仲裁工作的指导,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仲裁庭硬件设施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确保审理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
联系人:张志刚,电话:0436-320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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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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